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本市公积金贷款利率降0.25%
2015-05-12 08:25:24
 

  本报讯 (记者 张璐 通讯员王灵萍)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5年5月11日起,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5%调整为3.2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

  对2015年5月11日(含2015年5月11日,以借据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2015年5月1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7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前月还款额为3341.91元,降息后月还款额为3241.81元,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100.1元,3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36036元。


编辑:小微

来源 | 天津日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