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安排,新乡县政府实施了新乡县2013年田间工程项目,此项目建设规模为1.5675万亩,涉及7个行政村,国家共投资784万元。为确保国家资金安全使用,新乡县检察院预防局除从招投标时进行监督以外,对此工程事中事后进行加强监督:一是对工程进度时间监督,二是对工程质量监督,三是对资金报账制度进行监督。通过监督,该预防局发现有关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存在签字、盖章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日前,新乡县已经对工程初步验收,资金达到安全使用和有效使用,大大提高了新乡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