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纪委发布4月份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简要分析报告,4月份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5起,处理13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6人;处分人数中乡科级干部占绝大多数,共9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人。
在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最为突出,处分31人,占处分人数的32.3%;居第二位的是“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处分16人,占16.7%。4月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处分12人,占12.5%。
河南省纪委4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类统计
18个省辖市中,洛阳(12人)、许昌(11人)、南阳(8人)、新乡(7人)查处力度较大,处分人数较多;10个直管县中,长垣处分5人、兰考处分4人,新蔡未查处问题。
3-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较好地落实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双月通报制度,能按照中央纪委调整后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范围,对12类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3-4月,省辖市中,南阳、新乡工作力度较大,均通报8起问题,信阳、郑州两市仅通报1起问题;直管县中,固始、新蔡均通报5起问题,巩义、鹿邑未通报问题。(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