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永珍)日前,福建银监局出台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意见,提出17条具体措施,以提升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意见》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从单纯注重小微企业贷款量的增加,转变为更注重服务质效提高和服务覆盖面扩大,使银行业金融资源惠及更多小微企业。《意见》要求银行业机构修订完善小微企业业务尽职免责办法,监管部门适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服务和还款方式创新。各银行业机构要拓展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形式,减少对不动产抵押、互保联保等手段的依赖;参与我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引入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探索创新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服务渠道,打通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链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批量化、精细化水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取更科学的审贷手续,创新适合本行特点的还款方式。
据悉,截至3月底,福建(不含厦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7122.2亿元,同比增长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