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茜)5月8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奖励在自主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鼓励发明创造成果取得专利权,我省出台了《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江西省专利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奖励,授予对本省自主创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项,每项奖励10万元。
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省专利奖重点奖励发明专利项目,每届授奖项目中发明专利的比例为60%至80%,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20%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