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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审改办4措施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2015-05-09 13:33:12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罗宇凡、李延霞)8日,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将对剩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四种方式进行清理,最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李章泽在吹风会上表示,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剩余的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四种方式清理:

  一是取消,这些事项都涉及社会公众,多数具有许可性质,取消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这些事项今后各部门不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二是转为行政许可,对于确有工作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三是转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这些事项的审批对象都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审批结果不涉及社会公众,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今后要加强规范管理。四是调整为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比如,有些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的,有些具有行政确认性质的,有些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性质的,等等。这些事项不是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具有许可性质,也不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今后,这些其他权力,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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