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根据国家有关通知要求,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清理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对市政府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此次清理对象是市政府各部门正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分比较复杂,清理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职权类别,有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新归类和分类梳理。重新归类,指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属于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的,要结合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审核论证工作进行梳理,各归其位,并加大清理取消力度。分类梳理,指对设定依据为国家、省层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部门进行梳理(对市级部门只负责受理、初审等环节的审核转报事项单独梳理),并提出取消、下放和调整意见,报送市政府审改办汇总后,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对设定依据为市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凡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今后,任何部门不得在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凡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包括面向下级政府的审批以及对其他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审批),不列入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出来后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并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加强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