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沧州市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注重“四个结合”,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一是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关注财政资金收入和运用的合理性、合规性,作为评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依据之一,及时发现和揭示财政资金运行中的领导决策问题。
二是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和运用绩效审计理念,关注财政资金的效率和效益,发现并分析其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方面存在问题的迹象或绩效不佳的领域,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三是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经济违法违纪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纠正,促进单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效遏制违纪违规现象。
四是与成果运用相结合。注重对审计成果的分析、利用,挖掘信息线索,提出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将审计结果作为客观评价干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