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罗序文、通讯员李天然、王子瑶、邓春龙)4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荆州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打破惯例,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采用二审制。
本次“荆州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了古城“十景”,即日出宾阳、居正故里、九老仙都、三义胜景、南纪神殿、关公圣像等,城内重点强化“三国文化”,与城外纪南城的“楚文化”实行差异化发展。
2013年2月底,该市正式启动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2014年12月30日,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市政府编制的《荆州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奉毅说,荆州古城规划经历“二审”,是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一种新尝试,也是对历史、后代负责。这次“一审”、“二审”时隔4个月,给予规划部门充分时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行慎重调整、修改。如果荆州顺利纳入全省首批享有立法权的城市,可能会考虑将古城保护和利用规划进行立法。
荆州古城墙周长11.28公里,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现存大部分为明清建筑而成,其中有汉代关羽修筑的土城、五代十国南平王修筑的砖城和水城,历史之悠久,保存完好,被誉为“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