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5月1日电(记者席敏)山东省从5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业主反对即可使用住宅维修基金,并规定8种情形可应急使用维修基金。
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出现住宅维修基金不同程度“沉睡”的现象,部分需维修的住宅小区存在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赞成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无法使用住宅维修基金的尴尬。山东省新修订的《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可以采取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常规表决方式,也可采用不超过三分之一业主反对的异议表决方式。这一规定使得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变得更加灵活。
据山东省住建厅介绍,从5月1日起,山东住宅小区出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故障,消防系统故障,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排水管道爆裂,地下车库雨水倒灌,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等8种情形可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山东省还规定,住宅维修资金应当建立公示和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对公共账户和房屋账户中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