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30日讯 (记者马珂通讯员杨斌)平常开玩笑时,很多人爱说,“这个人职业病又犯了”。可是,你知道真正的职业病是什么吗?从事特殊工作的劳动者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家卫计委修订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将于明天(5月1日)起实施,从事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可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一新规,将会在海南同步实施,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
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新规,只要是接触粉尘、放射等六类因素及特殊作业的劳动者,上岗离岗在岗时都需进行健康检查,可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强制的,更加细化了,更加专业,总的来讲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保护弱势群体。该一年体检一次,单位没有按时进行的,安监部门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省疾控中心放射与职业卫生科科长王龙义表示。 “因为目前一些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一些企业在职工工作情况和职工身体健康问题上存在瞒报现象,这就给职业病的统计和防治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一些高危工种,工人发现自己身体健康有异时,多数是与用工单位私了。”王龙义介绍,去年我省7个职业病查体点一共查体4万余人,但按照国家公布的比例,这个数字不足真正需要职业病查体的特殊行业劳动者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