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3月开始,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即引起各方关注。城市中一个被挖成十几米深的楼盘地基大坑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的照片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双方争议至今仍未解决。
拆迁问题并非中国独有。世界上其他国家也都曾经或正在经历着拆迁带来的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如何使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参考国外的经验和教训,或许我们也需要换一种方式来思考。
美国:各方协商合理赔偿
司法的严谨,使得美国地方政府在动用拆迁特权问题上非常谨慎,而民众也会更多地考虑到公共利益
“I will see you in the court(我将在法庭上见你)。”希尔笑着对我说,“你应该多用这句话,这样显得比较美国化”。美国人在碰到不能调和的矛盾时,通常会把这句话甩给对方,因为他们知道法庭永远是中立的,在那里矛盾将会得到妥善解决。希尔供职于一家民间法律机构,多年来一直关注政府在拆迁中的作为。在希尔看来,懂得兼顾对方的利益是拆迁中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
拆迁补偿有标准
在美国,各个行业都有一个“公平市场价格”——市场形成的、大家承认的、相对公平的价格。房地产行业也有这样的一个价格,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私人开发商如果想在一块土地上搞开发,就需要事先购买这片土地,包括这里住户的房产。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开发商必须给予拆迁者一个合理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相对来说,政府征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孰轻孰重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强调与保护个人利益的国家,但对公众利益也不能不管不顾。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土地和财产,除非给予合理的赔偿。这里“合理赔偿”的标准,也是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参考。公平市场价格是为双方达成拆迁协议提供一个标准。如果当事双方不能就合理补偿达成一致,还可以走司法程序。
“拥有自己的树”
很多人可能都听过这个故事:在美国乔治亚州的雅典城有一棵著名的“拥有自己的树”。一百多年前,雅典城的一位老人因担心自己去世后,后院里的一棵老橡树“遭遇不测”,便在遗嘱里把这棵树的所有权,连同树下八英尺半径的土地赠给了这棵树。随着城区发展,后院变成了街道,老橡树和围在它周围的栏杆正好在路中央。无疑,这棵树已经阻碍了交通。但是,在要不要移走这棵树的听证会上,附近社区的居民认为,公众受影响的利益,在质和量上并没有压倒这棵树的财产权。最后,这棵树保留了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至少说明,在美国不是一说公众利益,私人财产权就理所当然地要让步。希尔所在的法律机构就曾代表普通居民对多个州政府的征地特权滥用进行上诉,并取得了部分胜利。
在公私之间寻求平衡
那些希尔们无法获胜的动迁官司,结局通常是政府强制性拆迁。但在最高法院做出决定之前,普通居民可以对政府特权及规定作出挑战。美国各个州均制定了不同版本的“重要空间法”及动迁细节和补偿办法,赋予政府因水电、道路、公用基础设施、国防等公益事业进行征地的特权。希尔赞同这些,但是对地方政府因经济开发而动用拆迁特权提出质疑,其中的关键在于“公共利益”和“合理赔偿”的标准难以确定。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城市因军事基地被关闭,当地经济迅速萧条。为扭转局面,政府打算在原军事基地建设公园。然而,一些被涉及到的私有土地拥有者反对动迁,无论政府给多少补偿金他们都不搬,“合理补偿”不好确定。动迁户还一纸诉状把政府告到了法院。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后,9个大法官以谨慎的“5:4”裁决驳回动迁户的上诉,支持当地政府强制性拆迁。法官们的谨慎,反映了美国司法努力在公私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总的来看,美国地方政府和居民在征地特权的法律纠纷中也各有输赢,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在动用拆迁特权问题上更加谨慎,而民众也渐渐习惯了更多地考虑公共利益。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