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问题关系到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面对同样的课题,让
我们看看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采取什么处理措施,有什么是值得中国借鉴的。
美国:惩罚性赔偿很厉害
不可否认,美国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比较完善、健全的国家。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说是美国维护食品安全的三把利剑。其中,惩罚性赔偿对生产和销售危险产品的企业日益发挥出威慑作用。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调查,美国每年大约都会扔掉价值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
美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结果被举报后受到重罚,而且顾客越来越少,最后只得关门。 所以,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可追溯 重召回
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
日本的食品监管还重视企业的召回责任。日本报纸上经常有主动召回食品的广告。日本采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农业和食品政策。食品只有通过“重重关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 在食品加工环节,原则上除厚生劳动省指定的食品添加剂外,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其他添加剂。
食品监督部门、相关法案多
巴西负责食品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国家卫生监督局、农业部、社会发展和消除饥饿部等机构。此外,民间还有消费者维权基金会和消费者保护研究院等。这些机构都有比较完善的体制,在市镇、州、联邦三个层级开展工作。
巴西有关食品安全的法案很多,也很具体。从2005年开始,巴西又强制执行食品营养成分标签规定,要求食品标签必须包括热量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纤维含量、钠含量等信息,以保障公众健康。
重罚造假企业、起诉企业法人
2007年,巴西东南部两家牛奶生产厂在牛奶中掺入一种溶液,以延长保质期。消费者饮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现象。在接到投诉后,巴西有关方面拆除了工厂的生产设备,查封了库存牛奶,并在市场上收缴这两家工厂生产的牛奶。
在巴西,生产未达标产品的企业将受到处罚。如果是重犯,企业都将被处以与首次发现时数额相同的罚款,同时还要接受停产30天检查、没收不合格产品、收回已投放市场产品等一系列处罚。
如再被查出,案件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企业法人将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诉。
设立监督局统一管理
在俄罗斯,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过去一直由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兽医部门、质检部门及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共同负责。但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婆婆太多也带来职责划分不清、推卸责任甚至相互扯皮的弊端。
这一局面在2004年开始得到改观。当年3月,俄罗斯总统普京为理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命令在俄罗斯卫生和社会发展部下设立联邦消费者权益和公民平安保护监督局,将俄罗斯境内食品贸易、质量监督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由该局集中负责。
新机构的成立对于集中行政资源、监控食品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立法改革安全体系
以美国为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如2008年的“沙门氏菌事件”、2009年的“花生酱事件”和2010年的“沙门氏菌污染鸡蛋疫情”。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震惊全美。
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严重质疑。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
构建更完善的监管体系
监管部门首先要改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整治模式,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构建起更加完善有力的监管体系,从源头上封堵漏洞,而不是被动地“亡羊补牢”。
设立独立于监管部门的办事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市政协副主席李铀建议:“分段监管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模式,因此在分段监管模式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通过综合协调整合分散的监管力量和资源,形成有效合力,尽可能实现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来源:中国日报网 制作: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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