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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中国建立健全国家核应急组织管理体系
2016-01-27 11:36:35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杨维汉、顾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7日发表《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白皮书说,中国高度重视核应急的预案和法制、体制、机制(简称“一案三制”)建设,通过法律制度保障、体制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国家核应急组织管理体系。

  据白皮书介绍,《国家核应急预案》是中央政府应对处置核事故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对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体系、核应急指挥与协调机制、核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核事故后恢复行动、应急准备与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按照《国家核应急预案》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核设施营运单位制定核应急预案,形成相互配套衔接的全国核应急预案体系。

  白皮书指出,中国加强核应急法制建设。中国基本形成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管理导则于一体的核应急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早在1993年8月就颁布实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进入本世纪以来,又先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法律层面对核应急作出规定和要求。2015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开始实施,进一步强调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与这些法律法规相配套,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和管理导则,相关机构和涉核行业制定技术标准。军队制定参加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救援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目前,正积极推进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立法进程。

  白皮书说,中国核应急实行国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国核应急管理工作由中央政府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核设施所在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应急管理工作。核设施营运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场内核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由中央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国实行由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参与的核应急组织协调机制。在国家层面,设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由政府和军队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核应急工作方针,拟定国家核应急工作政策,统一协调全国核事故应急,决策、组织、指挥应急支援响应行动。同时设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在省区市层面,设立核应急协调机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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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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