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陈某娜利用微信发展下线,通过朋友圈兜售低价的珠海长隆、番禺长隆和香港迪斯尼套票,以“买十送三”等宣传为诱饵,先后套得预付款近4000万元。3月16日,陈某娜被控诈骗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据指控,被告人陈某娜从2014年8月开始,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对外宣传其有低价的珠海长隆、番禺长隆以及香港迪士尼的套票出售。为招揽客户,陈某娜通过发送微信的方式,让下线为其宣传,同时对下线许以“买十送三”或“买十送一”的优惠,或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向其下线出售该套票。
因长期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套票,导致无足够的资金为客户订房。陈某娜为了继续发展业务,遂要求为其订票的旅行社垫付客户的酒店住宿款。至2015年6月30日,已拖欠多人垫付的酒店住宿款200余万元。
欠款越来越多,在明知其无履约能力并且未取得相关公司票务代理的情况下,陈某娜于2015年6月30日与张某、林某签订了代理协议书,以及迪士尼乐园销售套票代理合同,约定陈某娜分别以75万元、31万余元向张某、林某销售1000张珠海长隆套票,以及380张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套票。其后,陈某娜将收到的合同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造成了林某、张某的经济损失。
最终,陈某娜无法继续支付旅行社的费用,却依然大量收取被害人的预付套票款,导致大量的订票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了被害人的损失。经鉴定,损失的总金额为3999万余元。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