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件“假名牌”专坑海外消费者 沪多家店铺责任人获刑
中新网上海3月14日电 (李姝徵 陈颖颖)上海韩城服饰礼品广场内的商铺向海外游客违法销售千余件假冒名牌箱包、鞋子、首饰千余件。记者14日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判决了这一系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多家店铺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表示,上海市韩城服饰礼品广场通过内外勾结、定点购物等形式,对部分不太熟悉商品质量的国外游客“下手”,违法销售千余件假冒名牌箱包、鞋子、首饰。
2014年9月,沪公安机关接报称,本市某韩城服饰礼品广场2f-22a店铺内有涉嫌销售假冒名牌首饰,遂立即组织人手,对店家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待销售的标有“chanel”(香奈儿)、“cartier”(卡地亚)、“hermes”(爱马仕)、“bvlgari”(宝格丽)注册商标的手镯、戒指、项链等商品共计497件。
执法人员发现这些首饰从用料、做工到款式等方面都较为粗糙,且销售价格也较正规商品低廉许多,当场对这家店铺实际经营人夏某采取强制措施,并没收涉案涉嫌假冒名牌的首饰进行扣押处理。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涉案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412件在市场上有对应型号销售,经鉴定市场(零售)中间价为人民币10,709,429元(人民币,下同)。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根据起诉认定,被告人夏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待销售商品金额、数额巨大,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韩城服饰礼品广场进行了系统排摸,发现整个广场有多家店铺涉嫌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且店铺经营者大多通过暗格、暗门等方式隔离存储上述箱包以逃避检查,广场内的店主大多英文水平良好,将这些假冒名牌商品推销给前来旅游的国外游客。
近日,上海三中院收到市检三分院提起公诉的多起该类案件,韩城服饰礼品广场店主黄某、何某、孙某、李某等,在未经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假冒“lv”(路易威登)、“chanel”(香奈儿)、“prada”(普拉达)等注册商标的箱包等商品,对外进行销售。
经相关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及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以上四人所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924件,市场(零售)中间价合计人民币5,594,250元。
上海三中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