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王剑)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14日在京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提出,目前我国高收入者对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率仅35%左右,改革个人所得税十分紧迫。
张和平建议,按照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思路,提高高收入人群的贡献比例,广泛征求民意,在部分省市先行试点。
个税改革思路:分类、综合征收相结合
张和平表示,“由于个人所得税分类征收容易出现税负不公和税收流失等弊端,目前我国高收入者对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率仅35%左右,形成主要由‘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尴尬局面,群众议论较多,改革个人所得税十分紧迫。”
张和平在其提交的《关于构建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财力保障的建议》中,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三点建议。
张和平认为,应按照之前已形成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思路,抓紧完成具体方案的设计,把医疗、教育、赡养开支纳入扣除,并重点加强个人投资者(经营者)的收入管控,显著提高高收入人群的贡献比例,以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如条件成熟,可提前公布方案及实施时间节点,广泛征求民意,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张和平认为,此举也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做好相应准备。
张和平称,如个人所得税改革难以在全国一步到位,建议分别选择东、中、西部的部分省市先行试点,待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后再全国推开。
地方税种立法进度滞后 与法治要求差距较远
张和平在上述《建议》中还提出,应“加快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税种的立法步伐。”
相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言,地方税种立法进度已经明显滞后,现仅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完成了立法,其他10个税种仍在执行上世纪80、90年代的条例或暂行条例,与税收法治的要求差距较远。
张和平建议,全国人大在地方税种立法的规划及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成熟一个通过一个,暂不成熟的要限期立法,如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应加快节奏,争取年内出台。
此外,建议地方税种在立法时要留有一定的弹性,赋予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设置税法中部分条款的权力,便于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张和平还建议,继续抓紧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虽然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但立法进度不宜拖延,可采取先完成立法推后实施的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