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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配套措施要跟上
2016-03-11 14:47:00
 

  全国政协上午大会发言

  落实全面两孩 配套措施要跟上

  今天上午,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王永庆、苏华、姚克等15位委员作了大会发言。孟晓驷委员在发言中提到,就业困难、经济负担、照料负担像三座小山,压在她们心头与肩头,让许多妇女“不敢生”两孩。

  孟晓驷委员

  三座小山

  阻碍妇女生两孩

  孟晓驷委员代表全国妇联发言时说,全面两孩政策一出台就迅速点燃舆情,“生还是不生”一时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调查中发现,许多妇女并非“不想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就业困难、经济负担、照料负担像三座小山,压在她们心头与肩头。

  有人说为避免因生育而被用人单位“秒拒”,女性求职简历上最关键的话就是“已婚,有两个孩子”。此话虽属戏谑,却非空穴来风。某晚报消息《女子怀二胎被要求“主动”辞职》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相关调查发现,这种现象并非个案。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怀孕的女员工,但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使怀孕的女员工感觉“待不下去”而“主动”辞职,还有一些单位为避免孕产期用工成本不愿招录女性。这就使想就业、有职业发展愿望的女性难免对生育产生顾虑,特别是“生二孩”。

  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居高不下,家庭照料负担沉重。一方面,公共托幼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针对零到三岁孩子的公共托幼服务几乎为空白,而雇人照料孩子的费用甚至可能超过夫妻一方劳动收入;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优生优育理念,使多数家庭对子女养育的投入和期望不断提升,更映衬出相关公共服务的短缺。

  基于上述原因,生育对妇女的劳动参与、职业发展和家庭生活难免产生负面影响,使很多妇女和家庭陷于“生”与“不生”的纠结境地。因此,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能止步于松开“一个孩子”的政策,还需系列配套措施,解除女性和家庭后顾之忧,才能激发育龄夫妇再生育愿望,使好政策更好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鉴此,我们建议:大力发展公共托幼设施和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建议加大对托幼设施及服务的多渠道投入,特别是完善零到三岁孩子托幼设施,为家庭提供更多优质安全、接送方便、能负担起的公共托幼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出台激励措施,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一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规范内容、扩大覆盖、落实待遇,提高统筹层次,实现政府托底。二是参考国际经验,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三是出台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用工成本的积极措施。

  加大执法监管,消除就业歧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促进法》,尽快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监管机制。

  苏华委员

  增加设置面向

  中职生的职教高考

  苏华委员表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人数796.6万人,中职招生619.8万人,普职比约为1.3比1,远低于国务院文件提出的“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2010年至2014年,全国中职学校减少2063所,其中民办中职校减少25%,在校生减少38%,专任教师减少28%。

  “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高技能人才队伍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为了适应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更高要求,中职学生必须从“就业为主”转变为“升学就业并行”。

  目前的高考主要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服务,如果说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的通道是阳关大道,那么中职学生的通道就是羊肠小道。中职学生升入本科学校,只能选择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这项考试仍采用“3+X”笔试闭卷考试形式,没有考核学生的操作技能,而且招录数量极少,录取比例很低,完全不能满足学生升学需求。只用普通高考一个标准和规则来评价所有学生,难免会产生“龟兔赛跑”现象。因此,两类教育应对应两类考试,增加设置面向中职生的职教高考,实施因材施考,最后做到择材录取。

  为此,建议深化职普融通,做到因材施教。大力支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多样化发展,形成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两类学校间自由转学。

  增加职教高考,做到因材施考。独立设置职业教育高考,实行“30%文化素质+70%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形成两类教育、两类高考“双轨制”格局。普通高中学生和职校学生自由选择参加职教高考和普通高考。

  改革招录办法,做到择材录取。在全国招生计划中调整面向中职生的比例,逐步实现两类考试在录取人数上大体相当,体现择材录取的公平性。高等职业院校以招录中职毕业生为主,不少于1/2;转型高校或应用技术性较强的本科院校应不少于1/3;“211”、“985”等一本院校中的应用技术型专业也应确定一定比例面向中职招生。

  王永庆委员

  不要让科技成果

  “沉睡”成“陈果”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副主席王永庆表示,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不畅、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瓶颈,致使一些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里“沉睡”,成果变“陈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制机制方面,国有科技成果资产价值评估难,影响科技人员积极性;现行评价体系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转化既无主动投入的义务,又无自觉投入的动力,高等学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仅约10%。二是企业自身方面,能够进行自主创新的企业还不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缺乏有效转化机制。三是市场环境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间接性市场引导机制尚未建立。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议:尽快出台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改革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管理体制,赋予单位、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简化行政审批、备案程序。允许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机制方式确定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价格。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扩大知识产权法院和巡回法庭的设立,整合知识产权司法资源,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持;颁布相关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统一知识产权审判标准;提高判决执行率。

  完善创新投融资体系。建立多渠道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公益性或社会资本进入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环节。统筹考虑降低投资风险,建立针对各个环节的投资渠道,保障科技成果从研发、策划、孵化、产业化的资金供给。鼓励创投机构在创新型中小企业初创期介入。

  杨志明委员

  农民工市民化

  “十有”破解“三难”

  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杨志明表示,“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新型城镇化要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我国农民工正从新型劳动大军成长为产业工人的主体(2015年达2.77亿人),规模之大、流动之大、贡献之大、潜力之大,在世界范围前所未有。

  农民工市民化要克服“三难”:一是缺少技能,稳定就业难。当前,农民工受过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人数约占1/3,缺乏技能的农民工往往成为城市过客。二是改善住宿条件和大城市落户难。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大多居住在地下室、工棚、集体宿舍或者城郊小产权房等陋屋。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一低一多”问题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劳动争议案件较多。

  按照五大发展新理念,“十三五”期间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要努力推动“十有”:一是进城有工作,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即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家庭服务业仍然逆势上行,年均增长百万人。二是上岗有培训。到2020年,使每位农民工都能有1次以上政府提供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新成长劳动力无技能上岗。三是劳动有合同。四是报酬有保障。五是参保有办法,保障他们“不管到哪儿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六是子女有教育。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的实施办法。七是住宿有改善。推进以满足农民工为主的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八是维权有渠道。九是生活有文化。推动农民工居住点能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十是发展有目标。农民工市民化要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从普工到技工的转变,有条件的还可以向技师、高级技师发展,成为稳定就业的新型产业工人;二是从农村居民向新市民转变,促进在城镇落户和未落户的实施居住证制度。

  本报记者 龙露 J029 新华社供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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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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