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谢谢主持人。我的问题是关于民法典的。这几年社会高度关注民法典的编纂。民法典对保护私权利和完善市场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当中,这几年经历了几起几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在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也提到,今年我们会完成民法总则的编纂,预期6月份会提交常委会审议。我想请问的是,我们在这个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当中为什么要分开编纂?我们编纂民法典的难点在哪里?是怎样一种考虑?另外,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编纂是否已经有了一个时间表?谢谢。
王胜明:民法典是公民日常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规范,老百姓有哪些人身财产权利、企业怎么开展经营活动,基本的规矩都在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有关部门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抓紧进行,路线图是力争今年按照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民法总则通过后再进一步推进编纂民法典的其他工作。
王胜明:刚才你问到民法典的编纂为什么不一气呵成,而是分编一步一步走。我想到大概十年前,常委会在审议物权法时,关于常委会为什么要先审议物权法。主要考虑到编纂民法典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2002年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草案,那个稿子大概有1200多条,现在我们通过的法律最多的条文数是刑法和合同法,也就是400多条。1200多条还不是最后出台的条文数,1200多条也是目前法律条文数最多的三倍以上。所以,民法典的工作涉及面非常广,内容非常复杂,体量也很大,工作量也很大,常委会审议所需的时间也非常长,工作量也非常大。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我国几起几落,但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对这次编纂,我充满信心,相信不远的将来就会成功面世,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