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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谈民法典编纂:预期6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6-03-04 11:21:00
 

  3月4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回答记者提问,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法制晚报记者:谢谢。请问发言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现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好像迟迟都没有动静,想问一下这已经不是中国第一次做这样的尝试,现在改革强调的是市场发挥作用,编纂民法典是否有些推进不下去了?人大有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傅莹:感谢你提到民法典的问题,很多人可能都不熟悉民法典,我也是到了人大工作以后了解、学习民法典这方面的知识。民法典对一个国家来讲,它是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其核心是要保障私权力,就是要让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自己解决好问题,通俗地讲,叫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傅莹:编纂民法典是几代立法人的心愿。你刚才也提到我们不是第一次启动这项工作,应该说建国以来,前前后后四次,第一次是1954年,最近一次是2002年,几起几落,都是因为条件限制没有实现。但是大家也了解,我们国家在民事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一直没有停步,这些年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还有很多单项的民事法律。另外,民法通则到今年已经实行了3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个要求很明确,我认为也显示了我们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魄力和决心。

  傅莹:现在是再次拉开了编纂民法典工作的大幕,已经启动了,这次我们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完成。从做法上来讲,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正在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发布会之前我也专门了解了一下,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我们审议时肯定也要张榜公布,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欢迎大家关注,提出好的建议意见。我相信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之后,一定能够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利,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民事法律基础。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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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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