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等精神,不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切实补足金融服务短板,着力强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的持续增长。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在支农方面,农村信用社一直担任主力军作用。银监会要求,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先行先试。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同业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探索组建理财、信用卡等业务条线子公司,提供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在所在地市范围内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服务质效。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总分行、中后台对县级事业部的督导服务和支持保障,激发县级事业部经营活力,加大产品创新和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力度。
政策性银行在支农方面大有作为。银监会要求,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以扶贫金融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公路等农业基础设施为支持重点,创新支农融资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的同时,立足扶贫金融服务,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民间资本近几年参股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风生水起。据了解,目前设立的村镇银行已有千余家。银监会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允许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一行多县”和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一县多行”政策,持续提升村镇银行县市覆盖面。
银监会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加大信贷支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项目,着力予以支持。
实施精准扶贫,金融机构同样有作为。银监会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单设扶贫部门,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调配资源。商业性银行特别是涉农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以政策扶贫为支撑加大信贷投入,扶持生产和就业。
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记者 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