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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拟规定禁带犬只等宠物入公园 不改正者罚款
2016-02-19 10:29:0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定,禁止携带犬只或其他宠物进入公园,拒不改正的可处二百元罚款。意见一出,立刻引发热议。

  对于拟定的禁止犬只进入公园条例草案,不少人表示支持。有市民说:“遛狗都不绑着,孩子太多了,大人看不住,直接被狗咬了怎么办?”也有市民表示,把公园弄得特别脏,也没人收拾,是最主要的问题。

  然而,对于不少养狗的人来说,狗已经成了他们家庭的一员,如果真要禁止犬只进入公园,这让他们有些无奈。“公园里不让遛狗,就没地方可遛了。”

  记者走访了西安的几个公园发现,大部分公园门口都有禁止犬只等宠物入园的提示,但园内却依旧可以看到小狗的踪影。莲湖公园园长助理告诉记者,每天起码有四五十位游客要带狗进入莲湖公园,经过劝导后依旧会有一部分人带狗入园。

  西安市莲湖公园园长助理王军说,他们主导劝,但现在基本百分之六十左右的人能劝回,但有些人比较固执,非把犬带入园,给管理造成了很大麻烦。

  记者从西安市法制办了解到,其实2012年2月1号开始实施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就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但实际实施中效果并不好。这次《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只是对这方面内容进行细化,除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外,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禁止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进入公园。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红娟认为,针对犬只进入公园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她建议,应根据公园性质划分区域来确定是否允许犬只进入,同时更加规范养犬人的行为。 (陕西台记者曹凯 张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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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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