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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力促教育公平
2016-02-16 23:27:00
 

  中新网兰州2月16日电 (杨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披露,甘肃将通过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为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甘肃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甘肃提出,要坚持统筹财政资金,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也需要区分城市、农村和城镇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步骤,通过两年时间逐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适时灵活调整完善。

  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过程中,《方案》提出要统一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可以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其中,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方案》从免费教科书的资金承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的承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承担几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而建立完善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也是其重要内容。甘肃强调,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继续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好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方案》还提出,要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学籍流动可携带。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学籍管理,确保教育事业年报中义务教育学生数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数据一致。各级财政、教育部门按上年末在籍学生数预拨70%经费,按当年10月底实际在籍学生数进行清算。学生学籍有变化的学校,要及时予以办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确保“钱随人走”。

  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甘肃提出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同时,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还要结合人口流动的规律、趋势和城市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完善教育布局,将民办学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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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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