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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3家海鲜摊点宰客 一美食广场被罚20万
2016-02-07 11:39:00
 

三亚3家海鲜摊点宰客 一美食广场被罚20万

  6日,三亚通报两起涉旅案件,南强海鲜加工市场两个商户因无照经营和缺斤短两,被依法关停,该加工市场也被罚款2万元。针对三亚渔民人家海鲜美食广场欺客宰客、商业贿赂行为,三亚依法给予其20万元处罚。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2月4日,三亚市工商局成立4个暗访组和由工商、旅游警察、质监、旅游委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位于迎宾路的南强加工海鲜市场进行明查和暗访,明查暗访中当场查获该海鲜加工市场内19号和20号无照经营的摊位商户在销售海鲜中存在严重的短斤少两行为。其中,19号摊位商户销售给消费者海鲜共5斤,缺斤少两了1.7斤;20号摊位商户销售给消费者海鲜共3.2斤,缺斤少两了1.2斤。

  目前,三亚市工商局已对19号、20号两个摊位商户分别予以取缔,立即清理退出南强海鲜加工市场;同时,南强海鲜加工市场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三亚市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按最高额度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杜绝缺斤少两、欺客宰客经营行为。

  三亚渔民人家海鲜美食广场今年被游客投诉存在欺客宰客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处后,该海鲜店依旧我行我素,三亚旅游警察支队经过严密的侦查,掌握该店商业贿赂线索,并现场抓获该店负责人向出租车司机支付回扣。经查,三亚渔民人家海鲜美食广场为牟取更多的非法利润,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以消费总额30%—40%的比例,在帐外暗中给予出租车司机回扣(现金)。截止案发之日,查获该店营业收入共计58441元,其中给予司机现金回扣9500元。

  三亚渔民人家海鲜美食广场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三亚将对其作出最高额度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三亚公安机关也将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侦办。  海南日报丨记者黄媛艳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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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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