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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旅客在港遭殴毙案:内地领队承认4项袭击罪
2016-02-03 17:06:00
 

内地旅客在港遭殴毙案:内地领队承认4项袭击罪

认罪被告刘洋(左)与代表大律师。(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

  另一被告香港男导游胡彦南。(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伍凯莹 摄)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一名内地旅客去年10月在香港红磡珠宝店外遭殴毙案,涉案香港男导游胡彦南(44岁)和内地男领队刘洋(32岁)原被控1项误杀罪,但死者苗春起的验尸报告显示,死因应为心脏病而非由殴打造成,控方修订控罪,内地男领队刘洋3日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4项普通袭击罪;胡彦南则否认2项普通袭击控罪。

  涉案内地女导游邓海燕(32岁)也被控3项“普通袭击”,即于去年10月19日袭击苗春起和女子张丽霞,但邓违反保释条件,3日缺席庭讯,代表大律师称她现身处内地但会返港,裁判官发出拘捕令将她带回,又拒绝控方的合并案件申请,指无法预料邓何时、会否回港。

  刘洋的代表大律师求情指,死者苗春起于去年10月20日证实死亡,3日后法医解剖已知死因是心脏病,与打架伤势无关,但控方一直没有将解剖报告、案发时的闭路电视录像交予辩方。

  大律师庭上不满称“控方一早知道这不是误杀”,但他至2日才得悉修改控罪,并重申刘洋在本案的角色只是“将死者拉出店铺”,即使是“普通袭击”罪也是最轻微的一种,而刘洋案发后虽已回到内地,但仍主动回港投案。

  裁判官要求查看案发时珠宝店的闭路电视影片,将判刑押后至5日。另一被告胡彦南则押后至3月30日预审,将传召25名控方证人。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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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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