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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的夫妇在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生育孩子,男方和女方均可比过去增加15天或30天的(陪)产假。
浙江省卫计委副主任王国敬在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浙江省的全面两孩政策取消了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并在原有98天法定产假基础上,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孩或第二孩的妇女增加了30天的生育奖励假,与此同时,男方也可享受15天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