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月21日专电(记者王井怀)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日前通过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决定,其中规定,女方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悉,修改后的条例删除了“提倡晚婚、晚育、少生”的表述,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山西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符合规定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同时,改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夫妻生育“二孩”登记更方便。条例规定,对于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将登记机构扩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并可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