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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拟对公共空间立规则 非机动车道有望归来
2016-02-02 11:18:00
 

  摘要1日,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获悉,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版)已经出炉,未来将在城市道路、绿化设施等城市公共空间上精雕细琢,打造精品城市。具体规则有:新建道路设集中式停车场;;市区各道路将被分为交通型道路、复合生活型道路和景观型道路等;公共设施周边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

  今后,合肥新建道路或许不再沿道路设置带状机动车停车位,取而代之的是集中机动车停车场地、停车楼。1日,记者从合肥市规划局获悉,合肥市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版)已经出炉,未来将在城市道路、绿化设施等城市公共空间上精雕细琢,打造精品城市。

  新建道路或集中设停车场

  按照《导则》,新建道路不建议沿道路设置带状机动车停车位,应尽量采取集中机动车停车场地、停车楼来逐渐取代现已划定的道路沿线带状停车位,避免机动车停车与道路通行相互交叉干扰。其中,集中式停车场应进行生态化设计,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的30%,选用冠大荫浓的乔木。各类集中式停车场、停车楼及路侧停车带与道路之间,均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停放车辆进行隐蔽遮挡,临时停车场也应做绿化遮蔽。

  另外,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应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

  新改建道路设非机动车道

  根据合肥主城区“双心两扇两翼”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合肥市区各道路将被分为交通型道路、复合生活型道路和景观型道路等。其中,交通型道路包括徽州大道、金寨路、繁华大道、马鞍山路、包河大道、裕溪路、胜利路、二环路、一环路、蒙城路、新蚌埠路等;复合生活型道路包括临泉路、芜湖路、南淝河路等;景观型道路主要是黄山路、徽州大道、环城路、清溪路、胜利路等。另外,还有一些特色街区,分别是宁国路龙虾美食街、合肥黄山路1912街区、城隍庙文化商业街等。

  《导则》建议新、改建道路,在退让空间满足的情况下均应单独设置非机动车道,以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做到各行其道,降低机非混行的安全隐患。其中,老城区部分机非共板设置路段改造时,可通过路面颜色、铺装材质等变化,来划分非机动车路权空间,后期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改造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

  公交车站应尽量设置座椅

  按照《导则》,合肥今后的公交车站如在新建道路上,应采用港湾式停靠站;若老路改造等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直线式停靠站。设置候车亭的车站,公交车站站牌应设置在候车亭两侧,站牌标识面应面向或垂直候车亭;未设置候车亭的车站,公交车站站牌应设置在站台停车方向的正前方,站牌垂直于行车道。此外,公交车站应尽量设置座椅。

  《导则》要求今后商业、文化、体育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设施周边,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宜采取绿化等软隔离形式围挡。沿城市道路确需修建围墙的,应采用透空式,不宜高于1.6米。特殊企事业单位必须采用实体围墙的,围墙立面应进行美化设计,并进行单独申报。对于私密性较强、围墙高度确需提高的地块,可以采用生态围墙。

  对于市民比较关注的公共厕所,可与道路沿线的主体公共建筑合并建设,但必须设置于临路的地面一层,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管理用房。在主、次干道沿线建筑退让空间独立设置的公厕,应按旅游星级公厕标准设置。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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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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