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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2015年查处“厅官”数上升57.58%
2016-01-26 18:22:00
 

  2015年广东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602件3198人,其中288人为处级以上干部(含52名厅级干部),厅级干部查处数同比上升57.58%,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6.59亿元。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供资料显示,上述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为2058件2549人,渎职侵权犯罪为544件649人。广东检察机关去年着力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案件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614件,同比上升7.53%。

  与此同时,广东检察机关还开展打击行贿犯罪和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立案侦查行贿犯罪795人,同比上升5.02%,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7万次,建议取消959个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市场准入资格,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116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3人。

  据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分析,当前广东职务犯罪发案呈现五方面新特点,一是厅级领导干部发案依然严重;二是小官小贪、“麻雀偷食”、微犯罪问题普遍;三是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失职渎职犯罪有抬头趋势;四是政策性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五是涉案行贿人、涉案领导干部亲属向境外转移财产、携款潜逃现象增多。

  郑红表示,未来广东检察机关将进一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来巩固办案成果,提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记者詹奕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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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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