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听众张先生反映,他十年多年前交给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担保的一辆小轿车,在法院承办人员的“授意”下被非法变卖,法院为了弥补张先生的损失,竟然与张先生签下一纸承诺书,约定诉讼费、执行费五五分成,或张先生给法院购买三辆车。张先生称,他此后给法院送车送餐券送赞助费,但法院并没有履行承诺。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在其官网回应称,该院高度重视,及时向湖滨区委、上级法院进行了汇报。湖滨区委政法委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张先生反映的“承诺诉讼费分成”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和微博上公布。如果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无论涉及在职干警或退休人员,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记者吴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