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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改革篮协不放权 利益分配成为最关键问题
2016-01-21 14:49:40
 

  1月17日,本报报道了CBA俱乐部达成协议,将联合成立“中职篮公司”,意图拿下CBA商务权的消息。然而,就在两天之后的1月19日,中国篮协宣布将牵头成立CBA联赛公司,并将CBA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权给CBA联赛公司。一边是自发组织成立的“中职篮公司”,一边是篮协牵头的“CBA公司”,虽然“管办分离”已让“改革”势在必行,但不难看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篮协不会“放权”。 扬子晚报记者 张晨瑆

  改革之“碰撞”:中职篮公司无商务权

  据中国篮协竞赛部部长张雄介绍,在中国篮协的构想中,管办分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由中国篮协将联赛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权给由中国篮协和各俱乐部共同出资入股的‘CBA公司’。第二步是适时由中国篮协将联赛竞赛组织等办赛权授权给‘CBA公司’。待授权全部完成后,CBA公司将全面负责联赛运营,包括竞赛组织、裁判选派、商务开发、赛事推广等所有的联赛事务。”

  因为将成立由篮协自己牵头的“CBA公司”,中国篮协将不会把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给“中职篮公司”。这样一来,中职篮公司成立的诉求将落空。 目前,CBA联赛的商务开发由盈方公司代理,他们与篮协的合同将在2017年赛季结束时到期。至于CBA公司成立后的商务开发和赛事推广,张雄说:“一种是CBA公司自行开发市场;另一种,如果CBA公司在创建初期没有足够的能力自行开发,不排除通过市场招标来产生下一个周期的商务开发机构。”

  改革之“焦点”:利益分配最关键

  其实,在两个公司的“碰撞”之中,最大的焦点就是“利益”问题。

  各俱乐部为什么要组“中职篮公司”?按联合公司新闻发言人张弛的说法是他们都想“少亏一点”,他们寄希望于拿下商务权之后,能够改善各自俱乐部的经营状况。毕竟,目前联赛收益的大头,是由盈方公司和篮协所得,联赛中几乎不存在“赚钱”的俱乐部。

  不过,虽然中职篮方面一直在强调和篮协保持沟通,但并没有给篮协留“位置”。所以,篮协牵头的“CBA公司”出现,并不意外。按照篮协向总局提交的改革方案,CBA公司的股权构成,中国篮协拟占30%,剩下70%归俱乐部,“但最终签署协议时,中国篮协和俱乐部还要进行进一步探讨,还要结合资产评估结果,中国篮协该占多少就是多少。”张雄说道。

  改革之“出路”:两家公司合作融合?

  张雄代表中国篮协表态:“CBA公司和中职篮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讲,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由俱乐部自行出资成立公司,中国篮协也无权干涉。从改革的目标上讲,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可以形成合作模式。”

  张弛作为中职篮公司新闻发言人也强调:“无论是篮协成立CBA联赛公司,还是我们成立中职篮公司也好,目的都是推进中国篮球职业化进程,都是为了实现从业者的利益最大化,大家的出发点是一致的。”目前最理想的状态,莫过于两家公司可以进行沟通,按照最佳的合作模式,商定授权的内容;张弛表示:“未来我们将会继续加强与篮协的沟通,找到更多的契合点,一同推进管办分离的进程和中国篮球职业化的步伐。”

  所以,目前看来,未来两家公司需要充分沟通,必要时也需要有所让步,才会在合作融合中获取利益。但无论如何,中国篮球已经真正走到了改革这一步,“职业化”的进程正在加快,这才是最重要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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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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