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石岩 李晓喻)针对近期欧盟内部有关是否如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产生的争论,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0日在此间敦促欧盟履行世贸组织成员义务,如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沈丹阳是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据报道,1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首度被列入了会议议程。会后,欧委会表示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将进行全面的评估,今年下半年正式提出意见。
“无论欧委会如何做出评估,如何提出意见,我们所关心问题的核心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前取消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沈丹阳说,“因为这是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
根据《议定书》第15条规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倾销幅度的确定可不以中国商品的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即“替代国”做法。该条款在反倾销方面的适用期是15年,即2016年12月11日应自动失效。
沈丹阳指出,中方注意到,欧委会最近对该问题进行了内部讨论,中方欢迎欧方就此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但他同时强调称,目前距《议定书》第15条终止日期只有不到11个月的时间,中方敦促欧方从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出发,遵守国际义务,尽早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促进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我们也注意到,近期一些欧盟行业组织不断渲染取消‘替代国’的做法会给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带来所谓的巨大‘负面影响’。”沈丹阳说,“我们认为,这些观点仅代表部分行业利益,欧方全面客观的政策决定不能以此为依据,毕竟多边贸易体系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国际义务,都将对多边贸易体系造成损害。”
长期以来,“非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困扰中国对外贸易的问题之一。由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出口对象国实施的对华反倾销调查可以援引“替代国”的数据,从而导致不合理的高额反倾销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