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香港富豪霍英东逾300亿元(港元,下同)遗产案,曾于2012年达成“大和解”,但长房三子霍震宇其后指控胞兄霍震寰隐瞒“南沙发展项目”的股份回购协议,要求搁置和解方案,上诉庭去年批准震宇一方提出诉讼。
霍震宇其后入禀香港高院,指控胞兄震霆及震寰违反和解协议,要求以长房子女共同持股的公司名义,回购“南沙项目”25%股权,或搁置和解方案,或向他赔偿,并同时要求法庭颁令他有权要求更换遗产管理人。
案件19日在香港高院提讯,震宇一方向法庭申请,另行以霍氏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的名义提出诉讼,指控震寰及震霆疏忽,没有在签署和解协议时披露股份回购协议,并指提出诉讼的限期于本周届满。
有荣及震寰均表反对,并澄清有荣可用1元回购霍家在南沙一半权益的说法并不正确,因为有荣须先支付逾23亿元欠款,才可回购有关权益。法官听罢各方陈辞,决定20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