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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变一证”武汉市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2016-01-19 09:38:00
 

邹锴和肖颖是一对80后夫妇,18日一早他们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1月18日上午,武汉市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武汉市市长万勇等领导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颁发武汉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为“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开通“智慧武汉—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网”网站,这标志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内设立市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负责建立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各中心城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设立分中心。各新城区、开发区也相应成立局、中心。

  邹锴和肖颖是一对80后夫妇,在保利时代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元旦过后,夫妻想将房子的相关证件办好,得知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月11日就将相关材料提交,18日一早就将证件拿到了手上。邹锴说:“流程少了很多,也省了不少时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统一登记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了办证环节。同时,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可以查询信息,申请人不必再提交材料、材料不全需当面告知等一系列措施,可让老百姓少跑路。同时,《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最快只需7日。

  根据武汉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部署要求,全市各区不动产登记发证,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实施,条件成熟的力争3月底前实施。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统一登记后,实现了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了分散登记模式下的信息查询障碍以及由此产生的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带来的交易风险,减少物权的纠纷和矛盾,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及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一个窗口对外将减少办证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路,能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老百姓和企业的办证成本。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发证全面实施后,针对不同登记类型,将分别制定《一次性告知书》,市民可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智慧武汉—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了解、查询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指南、收件目录、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信息。 (记者 钟剑桥 通讯员 严晗)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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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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