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阿强称自己在读研究生并有背景,小丽怀孕后两人准备结婚。正在两人筹备婚礼发喜帖时,和小丽、阿强同是初中同学的小芳,告诉小丽,阿强和她曾交往过一年并骗取她大笔钱财。小芳报警后,阿强被警方抓获归案并被提起公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以阿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与初中同学“恋爱”骗18万元
阿强是四川人,初中时在中山读书。2011年6月,在四川的阿强通过QQ联系上了在中山工作的初中同学小芳。两人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阿强用自己手机丢失等各种理由向小芳借钱。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一自称是阿强表妹的女子,用阿强电话和QQ同小芳联系。虚构阿强生病、诚意金、支票、银行账户障碍等各种理由,多次骗取小芳钱财共计人民币180649元后挥霍。2012年3月,小芳催促阿强还钱,阿强失去联系。小芳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再骗初中同学被揭穿
2014年6月,阿强再次故技重施,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初中同学小丽。阿强告诉小丽,他在初中时便暗恋小丽,只因觉得自己当时给不了小丽幸福,才没有向她告白。现在他在某大学读研究生,希望可以和小丽建立恋爱关系。阿强以结婚为由,使用伪造“西南交通大学”印章1枚制作假的《保密协议》、《自书遗嘱》以虚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事实,取得小丽信任后,两人同居,致小丽怀孕。其间,阿强以自己有份机密文件只能用苹果手机才能打开,父母被抓自己暂时经济紧张为由,让小丽给他买了一部苹果6手机。
小丽怀孕后,家人催促两人早日结婚。阿强又以自己户口拿不出来为由不断拖延。小丽家人无奈决定先举行婚礼。小丽派喜帖时,被同是初中同学的小芳得知了这个消息。小芳赶紧告诉小丽自己如何被阿强欺骗,并报了警。
获刑四年半被罚三万元
2014年12月17日下午5时许,公安人员在南朗镇某公交站将阿强抓获。归案后,阿强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2015年7月,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责令退赔。最终,法院判令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阿强退赔小芳180649元、小丽6439.3元。(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