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13日电 (通讯员何梦丹)银行卡就在身边却有6万元存款在异地不翼而飞。为此,江苏苏州市民黄某将发卡银行告上了法庭。13日,江苏省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的判决结果,一审判决银行违约,全额赔偿储户的损失。
2014年1月26日深夜至27日凌晨,苏州市民黄某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当晚,他的手机陆续收到银行系统发送的12条取款短信,告知他自己的理财卡已被人在异地分多次以转账和取款的方式取走了62328元。明明理财卡就在身边,为什么会出现异地的操作。出于谨慎,黄某联系了发卡银行的客服,却得到了对方肯定的答复。黄某随机向银行申请了挂失,同时报了警。
事后,黄某经过思索,认为钱被盗刷肯定是因为银行安全防护系统不严密所致,银行应负起相应责任,对其损失进行赔付。因此,黄某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对黄某的指控,发卡银行反驳称自身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操作系统密级已经达到规定标准。在对黄某的账户信息的保护上,银行也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在程序上不存在任何过错,表现得很“无辜”。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黄某在银行处办理了借记卡,双方签订了领用合约,所以黄某与银行间就存在真实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由于银行方面未能尽到对存款的安全保障义务,未能识别伪卡,行为上属于违约。因此,对于该违约行为导致黄某借记卡内的资金损失,银行方面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银行赔偿黄某存款损失62328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