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月11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11日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5年西安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类案件36件,涉及被告人156人,其中西安中院审结12件50人,涉案金额高达9.6亿元,涉及受害民众2.2万余人。
西安一度是非法集资的“多发地”,近年来无论从案件数量、涉案金额还是参与集资人数都有所上升。
据介绍,2015年西安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类案件36件,涉及被告人156人。其中西安中院审结12件50人,涉案金额高达9.6亿元,涉及受害民众2.2万余人。并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损失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10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西安市中院副院长苏斌介绍,非法集资案件区别于其他刑事案件的显著特点,就是涉及受害人数多、犯罪分子往往大肆挥霍,造成损失大,不稳定因素多。
苏斌说,从审结的案件看,由于案件发案周期长,调查取证困难,被告人在获取非法利益后,往往大肆挥霍或隐匿财产,目前尚无一例全额追回涉案资产;个别案件甚至无任何资产可供追缴返还,给受害民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不同特点和手段,西安中院将近年来审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整理成案例,撰写案件评析,对该市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原因、特点等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效防范建议措施。
据悉,2016年西安将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遏制非法集资的滋生蔓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