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玻璃砸中的伤者
“手上的一支烟都还没点着,玻璃就直接砸下来了。”昨日上午9点38分左右,陈光(化名)开车去成华区洪山北路一家洗车店洗车时,遭遇了这样的惊魂一刻,幸好洗车店的招牌挡了一下玻璃,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而这块险些要了人命的玻璃,是从一家住户的阳台上掉下的。而这位住户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窗户怎么就突然掉下去了。
落下的玻璃来自兴元华盛二期小区14楼一家住户的阳台。成都商报记者随后联系到业主刘明(化名),他说当时自己正在家里上厕所,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刘明说,自己是2013年搬到兴元华盛小区二期居住的,买的是二手房,这次掉下的玻璃窗是前任业主进行装修时,封阳台的玻璃窗。
在发现玻璃窗砸到人后,刘明也来到医院,看望伤者,了解伤情。“我们会和伤者进行协商,应该赔偿的部分也会进行赔偿。”为陈光处理伤口的李医生介绍,陈光“总共缝了12针,伤口是一个三角口。”
律师:管控坠物伤人 所有人担责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如果高空坠落的物品对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物品所有人或管理者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小区物业是否担责,要看物业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或者过失。“就我个人来看,玻璃窗属于房屋所有者的管理范围,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应该是房屋所有者的责任。关于赔偿额多少就要根据伤者受伤情况决定。”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康耕豪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