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北梦原)“从1月4日市场情况看,熔断机制发挥了一定的冷静期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针对昨日指数熔断机制引起市场的大跌的观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表示,熔断机制对稳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
邓舸表示,熔断机制可以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
此前,有市场分析认为,熔断机制限制了市场流动性,加剧了投资者对流动性的恐慌。对此,邓舸表示,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我们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对于“1月8日大股东减持股份政策到期后,会有1万多亿股份集中减持”的市场传闻,邓舸回应称,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虽然大股东股份的流通市值不小,但并不是都有现实减持需求。”
据介绍,从近年来实际情况看,大股东减持60%是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的,有效缓解了对市场的压力,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
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既可实现应对股市异常波动临时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东集中减持对市场造成冲击。据了解,相关规定将于近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