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12月3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大陆配偶未满20周岁的前婚生子女来台申请长期居留配额2015年12月31日起由每年180人放宽为300人。
依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原有规定,大陆配偶若有未满20周岁的前段婚姻所生子女来台,可申请长期居留,但每年限额180名,排配等候期约为10年。
今年5月陆配团体反映等候时间过久,经台当局内务部门邀集相关机关讨论,将数额修正为每年300人,预估排配等候期缩短为6年。
台“移民署”指出,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规定,台当局内务部门订定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数额及类别,并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
“移民署”移民事务组长李临凤曾在早前表示,“行政院”考量陆配前婚生子女来台的家庭团聚权与发展,数额逐步放宽。“行政院”这次放宽,也考量到台湾少子化现象,可以补充年轻人力。
据统计,目前在大陆登记的两岸婚姻已超过36万对,并以每年一万对左右的速度在增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