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包崇明(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已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网站1月22日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包崇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包崇明(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崇明(副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