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黄尔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免去高贵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金克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王玧(女)、张滨生、于金陵(女)、王洪光、王宪森、刘香(女)、范向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