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四甲镇某塑料企业因选址不当,造成异味污染引发群众投诉,海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登门走访、耐心劝说,责令其搬迁。目前,这家企业已拆除生产设备,重新选址,原有厂址已不再生产。
据了解,这家塑料厂建于今年3月,4月开始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包装塑料袋,主要生产设备有3台吹膜机、5台切割机、两台喷胶机和一台造粒机。主要污染物为吹膜工艺和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这家公司虽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建设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由于厂子建于居民区,南、东、北侧均有居民住宅,最近的仅有几步之遥,因此频繁被周边群众举报。
海门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处中心的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责令业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鉴于其在居民集中区,不适宜建办企业,海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会同当地政府约谈经营者。
但由于前期已经投产,经营者一时还抱有侥幸心理,称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合适的生产厂址,不肯按要求拆除生产设备。
针对上述情况,海门市环保局一方面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另一方面与业主反复沟通,宣传新《环保法》,说明利害关系,建议重新选址,并协同当地政府督促经营者赴各地联系闲置厂房加快搬迁。
近日,企业主主动拆除了相关生产设备,对原有生产项目重新选址。当地群众消除了心结,对结果表示满意。 李洁 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