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22时40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前24小时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全市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这是天津首次启动最高级别预警。
天津市环境应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在已启动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强化增加了6项措施:一是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二是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县主要道路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不间断进行机扫及保洁作业;三是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四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五是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六是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为全力做好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天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环保局组成两个联合督查组,对滨海新区、南开区、红桥区、和平区等区(县)开展督查。
天津市环保局派出17个检查组,重点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58家(次)。 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