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到处打听,发现费县某村靠近蒙台公路,交通方便,而且有处闲置的院落,周围没有住宅,加工狐狸肉等物品,如果有腥臊味,也不会被发现。于是,王某和儿子王某某、妻子周某一起开起了家庭作坊,招徕了工人,低价从外地收购了狐狸、貉子等动物的肉后,经过简单处理,剁掉脚爪后,添加上工业明胶、工业盐、工业亚硝酸钠等物质,熬成肉汤冷冻后,放进劣质盆内,冒充为狗肉、羊肉、牛肉,销往山西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看到利润丰厚,就开始疯狂的造假,通过保温车运入原料,运出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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