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被发现还存在漏罪,湖北一国土局原局长近期再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记者20日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1年12月,湖北省石首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永平因受贿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5年2月,王永平从湖北省江北监狱减刑后刑满释放。
日前,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王永平在刑罚执行完毕前还有漏罪,遂以涉嫌受贿罪再次对王永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记者梁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