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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中国首例“微信庭审”诞生记
2015-12-19 12:36:00
 

  中新社郑州12月19日电 题:中国首例“微信庭审”诞生记

  中新社记者 李贵刚

  继中国司法界开创“微博庭审”之后,中国首例“微信庭审”也诞生了,它的诞生不仅费尽不少人的心思,也获得广泛的关注。

  本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试行“微信庭审”,把法庭开到微信上。主审法官利用“微信办案群”进行庭审询问。

  与平日里法庭开庭一样,“微信办案群”的主角仍是各诉讼参与人,包括主审法官、书记员等审判人员、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第三人。

  值得一提的是,与昔日面对面对簿公堂不同的是,所有主角们变成对簿网络,整个审判程序不足一小时。

  “坐在家里就把官司打了,不用来回往法院跑了。”案件当事人称,借助手机微信就可以参加庭审问询省时、省力、省心。

  “这一看似简单的审判形式创新,我们艰难迈出了第一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19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结合多年先进办案理念,集思广益向“互联网+”要生产力,才摸索出了一条突破“案多人少”瓶颈的新路。

  根据主审法官魏丽平提供的“微信庭审”截图显示,此次庭审程序和平常庭审一样,身份核实、相关证据交换、原告出示上诉状、被告出示证据等法庭程序一应俱全。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所有案件都可以把法庭开到微信上呢?

  魏丽平称,目前,“微信庭审”正在进行试点,主要针对部分案情较为简单,需要提交的证据较少的一、二审行政案件。

  与“微博庭审”一样,“微信庭审”的诞生也引起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是一场提高审判效率、不劳民伤财的司法革新;也有人担心微信庭审缺少法庭的威严和严肃。

  “这是第一次利用微信进行庭审询问”,上诉人代理律师马光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微信庭审”的灵活性是法庭开庭无法比拟的,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资深律师、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认为,此举虽是在践行阳光司法便民、利民。但微信电子证据存在一定风险性应当谨慎。他建议“微信庭审”时,应当开通微信视频,全程录音录像,这样证据可靠性更严谨。

  对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微信庭审”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今后将会继续完善提升。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模式的成熟,对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微信庭审”可以做到像“微博直播”、视频直播一样邀请相关人士进入微信办案群进行旁听。(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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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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