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内部控制指引》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号~3号),分别对银行存款投资、固定收益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内控标准和流程,防范上述投资领域的主要风险和问题,比如股票投资领域的资产配置风险、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等问题。
保监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保险机构在资金运用内部控制领域存在短板和缺陷,存在内控制度执行难以到位、股东或董事长等可能凌驾于控制制度之上等现象。
指引还要求,保险机构在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对险资运用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监会报送上一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为配合指引的实施,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已成立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委员既有来自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内成员,还有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募基金以及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成员,所有委员均为各单位分管投资、风控等相关工作的业务负责人。主任委员由太平资产总经理肖星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