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黄丹 郑岗 记者 宋宁华)丈夫资助“小三”买房,妻子向“小三”讨回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然而,“小三”并不履行法院判决,其父曹某还撕毁封条,入住查封房内,为此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50岁的王某是上海一家外贸公司的经理。2012年,年轻留法海归曹小姐被招进公司。王某对曹小姐一见钟情,没过多久便向曹小姐表达爱意。曹小姐没有抵挡住王某猛烈的爱情攻势,最终以身相许,还生了个女儿。王某对曹小姐也是关爱有加,不仅安排曹小姐到香港生育,还私下往曹小姐卡里打了近250万元,为其在上海浦东买了房子。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丈夫出轨的事情还是被妻子吴女士发现了。得知丈夫还为情人出资买房后,吴女士以丈夫私赠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曹小姐和丈夫吴某一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赠与无效,返还巨款。
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的赠与行为损害了原告吴女士的合法权益,也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赠与被告曹小姐人民币近250万元的行为无效。
判决生效后,曹小姐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吴女士为此向浦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浦东法院查封了涉案房屋。几天后,法官得知曹某父亲擅自撕毁封条强行入住查封房屋。由于曹父撕毁封条,对人民法院执行构成了妨碍,法院依法对曹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