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竟将工业盐与食用盐加工混合后,冒充加碘精制盐销售。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杨少伟提起公诉。
今年5月,杨少伟从银川市回家,途径石油大厦路口时,看见一辆装着工业用盐和食用盐的大货车停在路旁,便上前与司机攀谈起来。杨少伟从司机口中得知,生产、销售假盐利润很大。回家后,杨少伟便购买了工业用盐和食用盐共8吨,及大量“中盐加碘精制盐”包装袋。在永宁县租住房内,他将工业用盐和食用盐按照1:1的比例混合,冒充宁夏盐业公司生产的“中盐加碘精制盐”销往银川市、永宁县周边餐厅和贺兰县某粮油店。
5月29日,执法人员从杨少伟住处查获混合假盐4600公斤、工业用盐550公斤、食用盐1400公斤。经鉴定,杨少伟制造的“中盐加碘精制盐”含有禁止添加使用的亚硝酸盐,且不含碘,属有毒、有害食品。